厦门车管所推出3项便民措施 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“一证通办”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台海网6月15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郑丽金通讯员刘毅)近日,导报记者从厦门市车管所获悉,自6月1日起,车管所又推出了3项便民措施。
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“一证通办”。在已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“一证通办”基础上,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、住所迁入的,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“一证通办”,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。6月1日至6月13日,厦门市共计办理了6259笔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业务。
便利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。在推行持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免试换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基础上,对申请换领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,服役期间具备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,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换证,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考试,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。
对免检机动车符合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,公安交管部门通过“交管12123”APP等方式向机动车所有人推送提示消息,对确认申领的,经审核后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,无需再单独申请,简化申领检验标志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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